信息公开

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供稿单位:党政办公室 日期:2025-10-31 浏览量:

2025年6月19日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海南警察学院。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25学年海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已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一、概述

2025年6月19日教育部批准成立海南警察学院以来,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海南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学校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按照“校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明确、主动配合,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整合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安部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学校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信息公开前由学校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安全审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既做到公开事项内容完整详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利,又切实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学校简介、学院标识、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规章制度:学院成立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3.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制度等。

4.科研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结果、科研管理制度等信息。

5.招生就业: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等。

6.学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7.师资人事:教职工培训、招聘信息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财务资产: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9.应急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途径

学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主页(https://www.hipolice.edu.cn/index.htm )以及校内信息门户网站(https:// ehall.hipolice.edu.cn)、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并由相应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定期核查、更新公开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通过学校主页发布新闻报道和通知公告91 条。其中新闻报道37 条, 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新生军训、教学检查、教师磨课等信息;校园要闻17条,通知公告栏目及发布招聘公告3条,招生就业信息14条,人才工作栏目发布引才政策规定17条,教学研练战7条,媒体矩阵10条等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8篇,涵盖国家实时要闻政策、国家安全、学院重要公告及要闻、学生军训学习、教师备课磨课、招聘公告等多项内容,有12篇浏览量达1300次以上,其中学院2025年招聘信息公告阅读量高达24117次。海南警察学院视频号动态信息3篇;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发布公文62份。

(四)招生、财务、人事信息、校园招投标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准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就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海南省公安厅网站公开。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并在财务办公场所进行张贴。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生报到期间公示于收费处,其他时间公示于财务办公室。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全国人事招考平台、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4.校园建设招标信息公开情况: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依法依规公开学院政府采购项目。截止目前,共有77条项目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成立以来,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海南警察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信息。本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成立以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学校建设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作为一所新建本科公安院校,对标一流院校建设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有了新的需求和期待。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有待改进之处: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运用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学院发展规划、政策等,回应师生员工关切的具体举措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切实改进措施,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布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动态化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及时主动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更新、补充和完善,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关切,接收公众监督。二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方法。三是以信息公开助推学校综合改革,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综合改革和建设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信息公开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海南警察学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