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南警察学院法医实验室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供稿单位:侦查系 日期:2026-06-12 浏览量:

为完善学院刑事技术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提升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基层公安实战、科研创新及未来法医鉴定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医实验室建设方案,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优质单位参与应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警察学院法医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定海大道1号海南警察学院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立足警察类院校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专业教学与科研特点,围绕刑事技术人才培养、公安实战技术支撑、科研创新及法医鉴定业务拓展需求,建设现代化法医实验室。实验室共设三大功能模块:

模块一:法医临床实验室

支撑《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等课程教学与实训,开展人体损伤检验、功能检测(视力/听力等)、伤情鉴定、影像学辅助诊断等。满足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专业学生对损伤检验规范、鉴定文书撰写等技能的实操训练。设备配置符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要求,为后期申请法医临床鉴定业务预留条件。

模块二:法医病理实验室(不做尸体解剖)

本模块不设尸体解剖台,不开展尸体解剖操作,重点聚焦:

  • 病理组织取材、脱水、包埋、切片、染色及诊断实训;

  • 硅藻检验(溺死鉴定关键技术):包括样品消解、抽滤富集、镜检识别及报告出具;

  • 标本规范化管理与储存。

支撑《法医病理学》《法医硅藻检验技术》等课程教学,满足师生科研需求,并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配置设备与流程,为后期申请法医病理鉴定业务(不含尸体解剖)奠定基础。

模块三:法医学水下勘查实验室

重点建设水下勘查实训池及相关配套,用于开展:

  • 溺死相关物证搜索、提取实训;

  • 水下现场勘查、潜水技能、物证固定与保全等教学;

  • 水域刑事技术科研攻关(如溺死硅藻分布规律、水下物证降解研究等)。

该模块填补国内公安院校水下法医学实训空白,服务海南涉水案件实战需求。

综合配套

  • 实验室环境达到公安法医实验室标准,完善通风、防腐蚀、防潮、废液处理、信息化管理;

  • 整体设计兼顾教学观摩、科研实验、鉴定业务规范,预留后续申请司法鉴定资质所需的流程分区、档案管理及质量控制空间;

  • 包括规划设计、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培训、售后质保等交钥匙服务。

二、方案征集内容

1. 项目建设目标、需求分析与功能定位(重点阐述对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专业教学、法医学科教师科研及未来法医鉴定业务的支撑作用);

2. 实验室整体平面布局(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水下勘查三大模块及辅助功能区)、空间流线、生物安全防护设计、效果图等整体设计方案;

3. 核心系统技术路线、设备选型、技术参数与配置清单(须符合《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及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相关要求,设备具备防潮、防腐能力,适配海南气候);

4. 水下勘查实验室的专项设计方案(含实训池体、循环过滤、安全防护、科研配套及教学观摩设施);

5. 施工组织、实施计划、工期安排、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

6. 预算报价(总价、分项明细、人工、材料、设备、运维等);

7. 售后服务、质保体系、培训方案(涵盖三大模块对应课程及鉴定业务实操培训)与应急保障;

8. 近3年有高校、公安院校、公安机关或司法鉴定机构同类法医临床实验室、法医病理实验室(侧重硅藻检验)、水下勘查训练设施项目的成功案例及佐证材料;

9. 其他体现单位实力与方案优势的补充材料。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实验室建设、设备销售、系统集成或生物安全实验室施工等内容;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承接高校、公安院校、公安机关或司法鉴定机构法医临床实验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或水下勘查训练设施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具备完善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保障能力,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四)应征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严禁泄露学院设计方案、实验室布局、设备参数等内部涉密信息。

四、方案编制要求

1. 方案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海南省相关建设标准、消防规范、生物安全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及校园安全管理要求;

2. 方案应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易维护性,贴合警察院校刑事技术教学、科研及鉴定业务发展场景;

3. 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图文并茂,电子版1份(包含PDF版和源文件);

4. 方案须为原创,无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若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5. 预算报价合理合规,为含税总包价,涵盖设计、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

五、方案提交要求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征单位须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确保表格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3.提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njcxyzc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单位名称。

(二)线下交流阶段

我方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2026年6月17日,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交流。主要是向报名供应商现场介绍采购项目情况和具体需求,回应供应商对项目需求提出的问题。

(三)提交建设方案相关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9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版;

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建设方案(盖章扫描版+源文件Word或wps版);

④近3年同类项目案例佐证材料;

⑤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提交方式

将全部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njcxyzc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建设方案+单位名称。

(四)线下陈述阶段

我方收到建设方案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陈述。主要由提交材料供应商现场陈述方案,回应需求方相关问题。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征集仅作为学院项目建设方案参考,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支付方案补偿费,提交方案不予退还;

2. 学院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方案优点,进行优化、整合、修改,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3. 应征单位须保证方案技术、功能、工期真实可行,无虚假或不可实现内容;

4. 凡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无须另行书面确认;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南警察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976655131;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电话:0898-66703610;纪检监察处电话:0898-66703637。



海南警察学院

                                  2026年6月12日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3年同类项目简要说明

(可另附页)

报名日期

2026年   月   日

: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