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切实保障大学物理实验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现面向社会征集海南警察学院大学物理实验室建设方案,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优质单位参与应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警察学院大学物理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定海大道1号海南警察学院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大学物理实验室一间,主要服务于本科大学物理实验课程教学,兼顾工程力学等工程基础课程的部分实践教学需要。实验室应支持力学、电磁学、热学、光学、近代物理等模块的基础实验教学,按照每次教学容量不少于50人的规模进行建设。
二、方案征集内容
应征单位须提交完整的实验室建设方案,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一)整体规划与总体设计方案,包括项目整体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原则等;实验室功能分区规划、空间布局、实验工位排布及安全通道设计等内容;
(二)实验项目配置方案,须覆盖以下全部实验模块:
力学实验:气垫导轨力学实验(动量守恒与碰撞)、转动惯量测定(扭摆法或三线摆法)、杨氏模量测定(拉伸法)、单摆法或自由落体法测重力加速度、弦振动实验(驻波规律及张力关系)等;
光学实验:分光计调节与使用(光栅衍射测波长)、迈克尔逊干涉仪使用、薄透镜焦距测定、偏振光实验等;
电路与电磁学实验:惠斯通电桥测电阻、示波器原理与使用、电磁感应综合实验、霍尔效应等;
热学实验:固体线膨胀系数测定、不良导体热导率测定或气体比热容比测定等;
近代物理实验:光电效应(测普朗克常量)、密立根油滴实验(测电子电荷)、弗兰克-赫兹实验等;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不少于1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内容由应征单位在方案中建议。
(三)仪器设备配置清单,含设备名称、参考品牌(仅供了解性能档次)、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台(套)报价及配置数量,应按教学容量不少于50人的实验工位规模配置;
(四)实验台及配套家具方案,含实验台规格、承重及布局方案,以及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相关设计;
(五)电气及辅助设施方案,含供电回路布置、接地保护、防静电措施及用电安全设计;
(六)项目经费估算,含仪器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配套费用,并注明各项费用构成;
(七)售后服务方案,含产品保修年限、日常维护服务、仪器操作培训及易耗零配件供应等内容。
(八)辅助教学配套方案,含是否提供实验仿真预习软件、数字化数据采集平台或其他辅助教学工具;如有,请说明其功能范围及所适配的实验项目。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具备物理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供应或实验室系统集成能力,并具有为高等院校提供大学物理实验室(或相关理工科基础实验室)建设服务的相关业绩;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方案编制要求
(一)方案文件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海南省相关建设标准、消防规范及校园安全管理等要求;
(二)方案文件须表述准确规范,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应具体、可查验,不得以“优于国家标准”“满足教学要求”等模糊表述代替具体指标;
(三)方案文件须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四)方案中的经费估算应尽量细化至单品,整体不含模糊合计;
(五)方案须为原创,无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若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六)预算报价合理合规,为含税总包价,涵盖设计、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
(七)仪器设备配置须对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大学物理实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2023版)相关推荐实验项目,方案中应说明各实验项目所属模块类别及依据。
五、方案提交要求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2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征单位须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确保表格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3.提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51509545@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单位名称。
(二)线下交流阶段
我方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拟于2026年8月25日,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交流。主要是向报名供应商现场介绍采购项目情况和具体需求,回应供应商对项目需求提出的问题。
(三)提交建设方案相关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6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版;
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建设方案(盖章扫描版+源文件Word或wps版);
④近3年同类项目案例佐证材料;
⑤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提交方式
将全部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51509545@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建设方案+单位名称。
(四)线下陈述阶段
我方收到建设方案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陈述。主要由提交材料供应商现场陈述方案,回应需求方相关问题。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仅作为学院项目建设方案参考,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支付方案补偿费,提交方案不予退还;
(二)学院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方案优点,进行优化、整合、修改,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三)应征单位须保证方案技术、功能、工期真实可行,无虚假或不可实现内容;
(四)凡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无须另行书面确认;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南警察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976448151
电子邮箱:351509545@qq.com
国有资产与设备处:0898-66703610
纪检监察处:0898-66703637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海南警察学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