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南警察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5号)

供稿单位:组织人事处 日期:2025-12-22 浏览量:

根据《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现将考试招聘岗位面试和考核招聘岗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招聘岗位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28(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海南警察学院(海口市秀英定海大道1号)

(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体能测评合格且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体能测评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5年12月25日上午9:30-12月28日上午08:30

(四)打印准考证及注意事项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名网站(http://www.qgsydwks.com/subject_detail.html?$$id=1977665152287481858$$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并阅读公告有关事项说明。

(五)面试实施规则

面试采取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课程试讲由考生根据试讲内容,现场备课、试讲。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

二、考核招聘岗位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1228(星期日)上午9:00。

2.地点:海南警察学院(海口市秀英定海大道1号)

3.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9:00点前,自行前往海南警察学院集合。当天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序号将原件和复印件分类。现场收下核对后留存复印件,考生参加考核结束后退回原件。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提交以下材料,因未按时提交材料影响后续工作开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身份证丢失的,出具派出所开具的附有本人相片的身份证明

3)面试准考证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认证证书等。在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应届在读证明、成绩单及预计毕业时间加盖公章、提交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5)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成果等。其中岗位要求教学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由单位缴费的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8)《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5年12月25日上午9:30-12月28日上午08:30

(三)打印准考证及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ks.com/subject_detail.html?$$id=1977665152287481858$$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并阅读公告有关事项说明。

(四)考核实施规则

考核采取学术评估、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估、课程试讲满分均为100分,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学术评估按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提供的业绩材料,由考核小组审核确定。未提供业绩材料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课程试讲由考生根据试讲内容,现场备课、试讲。主要考察考生教态是否自然、得体,语言是否流畅、准确,板书是否规范、整洁,知识讲解是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灵活得当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9:00进入面试对应考场候考室签到,当天上午900前未到面试对应考场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主动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经安检后进入候考室不主动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五)进入候考室后,应自觉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员核验。

(六)候考过程中,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如需上洗手间,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七)在面试中,考生不得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学校名称、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不予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98-66703371

准考证打印等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63721,0898-66719197



附件:1.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入围面试考生人员名单

(考试招聘岗位)

            2.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考生人员名单

(考核招聘岗位)



海南警察学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