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现将2025年12月28日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招聘岗位和考核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综合成绩
(一)考试招聘岗位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岗位
考核采取学术评估、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估和课程试讲满分均为100分、单科合格分为60分。学术评估占30%、课程试讲占70%。考核综合成绩=学术评估成绩×30%+课程试讲×70%,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课程试讲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报考人数较少,未能形成竞争的,须得到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和详见附件2。
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工作拟定于2026年1月8日至14日开展,具体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考生,请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2.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门(北门)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请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有人陪同。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为便于体检,考生参加体检时请勿携带各种箱、包。
4.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执行,其中视力按矫正视力执行,即“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再进行复检。
5.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日内向海南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海南警察学院组织人事处:0898-66703371;
海南省公安厅人事处:0898-68836050。
附件:
1.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海南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
海南警察学院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