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配新时代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人才培养要求,立足海南公安一线法医物证检验实战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医物证实验室建设方案,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同类项目经验的优质单位参与应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警察学院法医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定海大道1号海南警察学院
(三)项目内容
1.标准化建设:严格遵循公安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规范及法医DNA检验技术规范,建成分区合理、流程合规、防控到位的专业法医物证实验室。
2.教学实训赋能:满足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常态化实验课程、课程实训、综合实训、技能竞赛训练需求,实现物证检验全流程实操教学全覆盖。
3.科研创新支撑:搭建法医物证、DNA分析、生物种属鉴定、物证溯源等方向科研实验平台,支撑省级、校级科研课题研究与学术成果产出。
4.实战服务适配:贴合海南基层公安物证检验技术需求,具备小型疑难物证预处理、样本保全、技术研判辅助能力,实现教学与实战深度衔接。
二、方案征集内容
(一)整体规划与总体设计方案
1.项目整体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原则。
2.适配本校教学、实训、科研、校局联动的整体架构设计。
(二)仪器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方案
提供法医物证全流程设备配置方案:样本前处理设备、离心混匀设备、PCR设备、检测分析设备、低温保存设备、消杀灭菌设备、实训教学设备等,含设备参数、品牌档次、选型依据、市场价格等。
(三)质量控制及标准化建设方案
1.防气溶胶污染、交叉污染控制方案。
2.安全管理制度、危废处理流程。
3.质量控制、数据留存、合规验收保障方案。
(四)项目实施、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方案
1.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案。
2.校方人员操作培训、管理员运维培训、实训教学使用培训。
3.项目验收标准、资料归档、质保服务、售后运维、维保方案。
(五)科研拓展与实战对接能力方案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一)应征单位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实验室工程、生物实验室集成、法医物证设备销售、净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建设等相关内容,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三)应征单位承接过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法医物证实验室、司法鉴定物证实验室新建、改造、设备配套等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完整,包含中标通知书、正式合同、项目竣工验收等报告。
(四)应征单位具备法医物证实验室全套核心设备(DNA提取仪、扩增仪、测序仪、低温保存设备、洁净操作台、生物安全设备)的正规供货渠道,可提供原厂授权、正品保障、溯源质保服务。
(五)应征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严禁泄露学院设计方案、场地布局、设施参数等内部涉密信息。
四、方案编制要求
(一)方案须符合公安部发布的国家、行业建设标准,满足CNAS/CMA资质要求。
(二)方案须为原创,无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若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三)预算报价合理合规,为含税总包价,涵盖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
(四)贴合教学需求,兼顾当前业务与3-5年扩展,预留升级空间。
五、方案提交要求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征单位须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确保表格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3.提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527047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单位名称。
(二)线下交流阶段
我方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2026年6月17日,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交流。主要是向报名供应商现场介绍采购项目情况和具体需求,回应供应商对项目需求提出的问题。
(三)提交建设方案相关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9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版;
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建设方案(盖章扫描版+源文件Word或wps版);
④近3年同类项目案例佐证材料;
⑤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提交方式
将全部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527047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建设方案+单位名称。
(四)线下陈述阶段
我方收到建设方案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陈述。主要由提交材料供应商现场陈述方案,回应需求方相关问题。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仅作为学院项目建设方案参考,学院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支付方案补偿费,提交方案不予退还;
2.学院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方案优点,进行优化、整合、修改,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3.应征单位须保证方案技术、功能、工期真实可行,无虚假或不可实现内容;
4.凡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无须另行书面确认;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南警察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091930788;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电话:0898-66703610; 纪检监察处电话:0898-66703637。
海南警察学院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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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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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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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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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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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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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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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同类项目简要说明 | (可另附页) |
报名日期 | 2026年 月 日 |
注: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