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海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实战化教学水平,建设光谱分析实验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警察学院光谱分析实验室整体建设方案。
光谱分析实验室建成后,将支撑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等专业的《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基础化学》《仪器分析》等核心课程实验教学,满足毒品筛查、微量物证检验、文件鉴定等公安实战化教学与科研需求。同时,实验室将面向本科生开放,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实验研究等课外科技活动,并为校局合作、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平台。
二、项目背景与目标
光谱分析技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核心内容,广泛应用于禁毒缉毒、刑事侦查、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医毒物分析等公安实战领域。目前我院光谱分析实验教学设备尚属空白,亟需建设专业化、标准化的光谱分析实验室。
建成功能完备、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光谱分析实验平台,形成覆盖红外光谱、紫外-可见光谱、拉曼光谱、荧光光谱等技术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具体目标包括:
1. 教学实训:满足本科实验教学、在职民警培训需求。
2. 创新创业:为本科生提供实验平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等学科竞赛活动。
3. 科研创新:支撑教师开展毒品光谱特征库构建、微量物证快速检测、食药环污染物快速分析等科研工作。
4. 对外服务: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光谱技术培训,面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三、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实验室基本定位
光谱分析实验室为教学科研型实验室,面向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支撑《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基础化学》《仪器分析》等课程实验教学。需按功能分区规划(样品前处理区、光谱仪器分析区、数据处理区、试剂耗材储存区等)。
(二)核心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仪器设备名称 | 主要功能与应用 |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满足有机化合物结构鉴定、毒品成分分析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满足定量分析、吸收光谱测定 |
荧光光谱仪 | 满足高灵敏度检测、生物样品分析 |
便携式拉曼光谱仪 | 满足现场快速检测、初步筛查 |
拉曼光谱仪(台式) | 满足分子结构分析、物质鉴别 |
(三)辅助设备及配套要求
样品前处理设备:分析天平(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超纯水系统、微波消解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超声波清洗器、恒温水浴锅、高速离心机、涡旋混合器等。
实验室基础设施:
5. 温湿度控制系统:精密仪器区温度20-25 ℃、湿度40%-60%,防震、防尘、防电磁干扰。
6. 通风系统:样品前处理区配置通风柜及废气吸附装置。
7. 电气系统:独立专用供电回路,配置稳压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
8. 安全防护: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材、烟雾报警器。
9. 实验室家具:中央实验台、试剂柜、器皿柜、通风柜等。
(四)软件与数据库要求
配套专业光谱数据处理软件,内置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物、油墨、纤维等标准光谱图库,支持谱图自动比对、基线校正、数据存储、报告生成等功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光谱分析实验室建设经验和技术能力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不接受个人报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团队能力。
2. 具有高校或公安、司法系统实验室建设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拥有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熟悉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者优先。
3.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 能够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含光谱分析技术专家、实验室设计人员等),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并能根据学院需求优化完善方案,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方案提交要求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应征单位须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确保表格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3.提交方式:将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925783496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单位名称。
(二)线下交流阶段
我方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2026年6月17日,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交流。主要是向报名供应商现场介绍采购项目情况和具体需求,回应供应商对项目需求提出的问题。
(三)提交建设方案相关材料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9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版;
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建设方案(盖章扫描版+源文件Word或wps版);
④近3年同类项目案例佐证材料;
⑤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提交方式
将全部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925783496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建设方案+单位名称。
(四)线下陈述阶段
我方收到建设方案相关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应征单位进行线下陈述。主要由提交材料供应商现场陈述方案,回应需求方相关问题。
六、征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9257834964;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电话:0898-66703610;纪检监察处电话:0898-66703637。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材料由我院收集,仅作为我院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作他用,我院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
(二)本次征集仅为方案比选,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方式以后续公告为准。
(三)供应商应对提交方案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取消参与资格。
(四)本次提交的方案文本中不能有版权纠纷,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方案提供方承担。
(五)我院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论证形成最终方案。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南警察学院所有。
海南警察学院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
近3年同类项目简要说明 | (可另附页) |
报名日期 | 2026年 月 日 |
注:请将此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